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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治安局特别提示:广大群众购买正规合格产品安全燃放烟花

时间:2013-06-05 17:01  作者:admin  总点击:

         春节、元宵节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。为了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和火灾等安全事故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群众,一定要购买正规合格产品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。在购买烟花爆竹时,应注意以下事项:



 
 
一、应到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的专营零售点购买,不要到无证摊点、流动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。
 
二、应选购外观整洁,无霉变、无变形、无漏药和浮药的产品。
 
三、应选购标志完整、清晰的产品,即有正规的厂名、厂址,有警示语,有中文燃放说明等。
 
四、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、危险性较小的C、D级烟花爆竹产品,不要购买礼花弹、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只能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。
 
在燃放烟花爆竹时,应注意以下事项:
 
一、燃放时应看清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注意事项,按照燃放说明小心操作,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当在室外燃放。
 
二、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头脑清醒,酒后特别是醉酒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。
 
三、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,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上。点燃后,燃放者应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。出现异常情况时,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,至少要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。
 
四、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,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,如棚户区、楼梯口、小弄堂、加油站、变电站、高压线、燃气调压站和草场、山林附近等;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、仓库、农贸市场、粮囤、柴垛等场所。
 
五、燃放后应仔细检查,发现余火残片、碎纸应及时清理。
 
六、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,必须要有成年人在场陪同看护,一定不能用烟花爆竹玩打“火仗”的游戏。
 
据统计,自去年12月中旬公安部部署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以来,各地公安机关围绕“重防范、严排查、打非法、保平安”的行动主题,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会同安监、质检等部门着力整顿烟花爆竹生产、经营秩序,依法查处非法制贩、运输烟花爆竹案件。截至目前,各地共排查烟花爆竹企业7.2万家,整改安全隐患1.4万起,查处刑事案件1900余起、治安案件2600余起,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000余名,收缴非法、超标、伪劣烟花61.3万箱、爆竹141.3亿头、礼花弹7.9万枚,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。